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5〕24号)和《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9〕28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现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中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平台及软硬件环境准备
远程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腾讯会议系统(下载地址:https://cloud.tencent.com/act/event/tencentmeeting_free),考生须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点击查看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三、复试效果系统测试
复试效果系统测试时间:2020年6月22日9:30-11:30
经审查已收到的报名资料,考生还需补充以下材料,请在6月20日9点-22日9点在远程面试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亲笔签字的《福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政审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按中心要求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并盖公章。)已邮寄过《政审表》的不用再提交,未能按时提交的,需在6月30日前提交。
3.本科阶段的学历认证报告
4.复试过程中的应急电话号码,并保持应急电话畅通,以便应急联系(单独写在一张A4张)。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英语能力。
复试时间:2020年6月23日10:15-12:00,13:00-17:00(考生提前半小时准备好进候考室候考)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40分,综合能力40分,英语能力20分。
五、录取原则:
结合各导师的年度招生数,按复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如导师录取名额已满,在其他导师正常录取之后,招生已满的导师名下的学生可申请转导师,递补录取。转导师考生的排名需在正常有名额的导师的考生之后。复试结束后2天,将在中心网站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及考生按总成绩在各专业的排名顺序。
六. 政审表和体检表
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政审表和体检表于6月30日前寄到以下地址进一步考核,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数计学院2号楼103室,收件人:鲍老师,学工办电话:0591-22866669。
七、调档
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的考生,会收到中心发出的调档函,请考生到档案所在部门调档。
请考生尽可能于7月5日前将档案寄到以下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数计学院2号楼103室,收件人:鲍老师,学工办电话:0591-22866669。
八、复试费缴交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15]267号文件精神,我校复试费标准为130元,考生在6月22日9点前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入“复试效果系统测试”考场,根据系统提示,通过支付宝APP扫码缴费。
九、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如有疑问请于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出,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给予及时答复(3个工作日内)。
申诉渠道:邓老师,电话0591-83846655,邮箱:dana@fz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新区学园路2号数计学院4号楼A407邮编:3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