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中心只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若政审、体检等不合格,不予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以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2.未通过教育部录检,不予录取。
3.按复试成绩、导师招生名额及录取原则确定排序。
4.公示日期:2021年5月21日至25日共3个工作日。
5.申诉渠道:邓老师:dana@fzu.edu.cn, 0591-83846655,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科技园阳光楼南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