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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基金管理暂行条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1-10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规范离散数学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应用数学中心、运筹学与控制论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使用与管理,参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放基金所需经费主要从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拨发的运行经费中列支。

第三条 申请条件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同行开放。资助对象为国内各研究单位、大专院校和其他部门科研人员及博士生和博士后,年龄一般应在六十岁以下。鼓励申请人员与重点实验室内部研究人员联合申请。每项课题的研究人员包括申请人以不超过5人为宜。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原则上要符合申请指南所规定的资助范围。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第四条申报程序

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离散数学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应用数学中心(福州大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本实验室。

开放课题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申请时间为1月(具体以当年通知时间为准)。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ana@fzu.edu.cn,并将两份纸质申请书邮寄至: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楼南819,邮编350116。

第五条 审批程序

开放课题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2-3年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课题评审是在书面评审基础上,再由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予以资助。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审定,并通过Email通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受理:(1)《申请书》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2)不符合资助范围。

第六条 课题管理

1、每项课题的资助强度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执行期限为3年。

2、课题获得资助后,承担人须在规定时间向本室提交研究工作计划、开题简表。从申请书被批准当年的3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每年5月底向实验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及所发表学术论文的抽印本,会议论文复印件等。实验室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者,继续按原计划资助;不合格者,停止资助。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进展报告者,视为不合格,停止资助。

4、课题结束1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开放课题总结报告》,将学术论文及其它与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文件报实验室结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分为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为优者,实验室将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停止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5、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都必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应交还本实验室或中止使用。


第七条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

1、对福州大学校内人员获资助的课题,经费将建立专项经费卡划拨,资助经费由学校科技处参照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并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由申请人掌握使用,但必须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2、对福州大学校外人员获资助的课题,资助经费不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经费仅用于课题负责人及其参加人员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开放课题研究期间,进行资助课题研究时的相关支出,包括:(1)材料费、测试费、科研业务费和协作加工费等约占总金额的60%,其中材料费不超过总金额的30%;(2)学术活动费(学术会议与出版费等)和本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客座人员旅差费、住宿费等约占总金额的40%。重点实验室将尽可能地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

究工作提供帮助,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可供开放课题研究人员使用。在原单位支出的与开放课题相关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困难需要报销时,课题负责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查后方可在课题经费中核销。

第八条研究成果归属规定

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研究成果归研究者和本实验室共有,论文发表署研究者名及其单位名,并区别不同情况署重点实验室名,格式如下:

1、致谢或资助部分标注格式

中文论文: 在致谢或资助部分,需要标注“福州大学离散数学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应用数学中心、运筹学与控制论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编号)资助”字样。

英文论文: Acknowledgements: 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Program of Key Laboratory of Discrete Mathematics with Application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Center for Applied Mathematics of Fujian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Operations Research and Cybernetics of Fujian Universities(Grant No.), Fuzhou University

2、单位标注格式

单位名称按照如下顺序标注:a. 申请人原单位名称;b. 离散数学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应用数学中心、运筹学与控制论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英文论文用:Key Laboratory of Discrete Mathematics with Application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Center for Applied Mathematics of Fujian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Operations Research and Cybernetics of Fujian Universities, FuzhouUniversity, Fuzhou, 350116, P. R. China.)。

对于在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其它研究成果(如获奖和专利)的归属,另行约定。


第九条 联系地址

福州大学离散数学研究中心网页“新闻动态”可下载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和有关表格。

通信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楼南819,邮编:350116

联系人:邓楠

电话:0591-83846655

Email: dana@fzu.edu.cn

第十条 其他

此章程中未定事宜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2018年12月30日制定)



福州大学离散数学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应用数学中心

运筹学与控制论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